2025年5月28日,宁波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鲁建梃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宁农商银〔2025〕2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鲁建梃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宁波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加杠杆 炒股,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